法制網訊 記者 阮占江 通訊員 歐陽華 鄧陽君
  男子假裝妙齡女子引誘杭州男士,然後把男士信息傳給杭州的酒托女,獲得信息的酒托女在杭州咖啡吧與男子約會,高價消費成本低廉的紅酒,騙取暴利。近日,湖南省郴州市蘇仙區人民法院對2013年轟動一時的郴州跨省酒托案進行了一審宣判,第一被告鄧玲,被判處有期徒刑四年六個月,並處罰金十萬元。
  法院審理查明:2013年1月至4月底,鄧玲、王彥明、吳雄月在浙江杭州市分別組織、招募“鍵盤手”、“酒托女”、保安等人員,由鍵盤手以女性身份,通過網絡搭識男性網友,以交朋友等為由,獲取對方的身份、聯繫方式等信息,然後通過飛信等通訊方式將信息提供給酒托女。
  酒托女根據該信息,假冒鍵盤手在網絡上虛構的身份誘騙男性網友到杭州市的“啡聞”、“爵士島”咖啡廳約會。高價消費成本低廉的紅酒,消費完畢後由“保安”負責跟隨這些男網友,防止男網友糾纏“酒托女”和在咖啡廳鬧事。
  據介紹,1瓶進價10元的紅酒該團夥賣價1000多元甚至更多,約會的男子結帳之時即使感覺被騙,也往往礙於面子不願報警,暗吃“啞巴虧”。到2013年4月,他們共騙取40名被害人328288元。
  期間,嘗到甜頭的鄧玲和王彥明於4月11日,共同承租了浙江省杭州市信義坊68號商鋪瑞天酒店一樓“紅場俄羅斯”茶餐廳,伙同吳雄月又一次分別組織、招募鍵盤手、酒托女進行詐騙。至2013年5月27日案發,先後騙取21名被害人150573元。
  檢方指控,鄧玲、王彥明、吳雄月等20人以非法占有為目的,採用隱瞞真相、虛構事實的方法,結夥詐騙他們錢財物。其中,鄧玲等12人詐騙數額巨大,其餘8人詐騙數額較大。
  2013年11月9日,該案一審開庭公開審理,20名被告均當庭認罪。今年6日24日,蘇仙區人民法院公開宣判。鄧玲等20人以非法占有為目的,採用隱瞞真相、虛構事實的方法,結夥詐騙他們錢財物,犯詐騙罪,其中19人被認定為主犯,分別被判處四年六個月以下有期徒刑,並處罰金。第一被告人鄧玲被判處有期徒刑四年六個月,並處罰金10萬元。  (原標題:郴州跨省酒托詐騙案主犯一審獲刑四年半)
arrow
arrow
    全站熱搜

    ix39ixoxtj 發表在 痞客邦 留言(0) 人氣()